東莞模具電鍍廠家淺析金屬零件電鍍的質(zhì)量要求
1、電鍍覆前零件應清除油封,清除油污后,零件表面應無油污、油漬、金屬屑及機械加工劃線的涂色等多余物。
2、待鍍的零件應無機械變性和機械損傷,東莞模具電鍍廠家分析,無影響電鍍覆品質(zhì)和產(chǎn)品使用性能的氧化皮,斑點,凹凸不平,毛刺,劃傷等缺陷
3、螺栓連接的組件不允許直接進行電鍍和化學處理,鉚接件,有縫隙的焊接零件,砂眼過多的鑄件原則上不予電鍍和化學處理,否則,會因電解液流入縫隙造成腐蝕;
4、東莞模具電鍍廠家介紹,帶有復雜內(nèi)腔的焊接件,應在不影響使用的部分留有便于液、氣排出的工藝孔為保證電鍍品質(zhì),大零件應有適合的工藝孔。
5、經(jīng)過熱處理后的工件應進行表面清理,不允許有未除盡的氧化皮和殘留物(如鹽、堿、型砂及因熱處理前工件表面未除盡的油污所導致的燒結(jié)物)、允許帶有輕微的氧化皮、銹腐蝕現(xiàn)象。